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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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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4-13 04:02:23 |   作者: 产品展示

  • 产品概述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1,360,922.7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气领域综合性服务机构,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是做电气领域检验测试、计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开展有关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及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检测业务涵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气领域检验检测服务与其他技术服务,其中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交、直流高压和超高压开关、±500千伏以上直流输电设备、800千伏以上交流长距离输电设备等智能电网领域的关键输配电设备,其他技术服务包括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技术探讨研究与技术咨询。其中,检测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和经验优势。

  检验检测是指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利用专业仪器设备,按照特定程序,依据相关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对委托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活动。

  根据用户需求,公司检验检测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型式试验、性能试验与研究性试验。型式试验指为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要求而对产品的一台或多台样品进行的试验;性能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标准技术规范的部分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研究性试验指为了验证电气设备产品能否满足特定技术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公司根据委托方的检验检测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检测产品的不同,公司检验检测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高压开关设备、绕组类设备、电力电子设备、输变电辅助设备及材料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检测范围涵盖100余项大类产品,涉及800余项检测标准。

  计量服务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检定校准活动,通过使用标准量具和仪器来校准、检定受检量具和仪器设备,以衡量和保证使用受检量具仪器进行测量时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计量是提升产品品质、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与新能源发电、输配电、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军品等行业对于精密检定校准的需求不断增加,检定校准对于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愈发重要。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必须通过检定校准,才能够申请获得CNAS资质认证,从而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自有的检测设备只有经过了检定校准,才能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公司长期向全国的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及科研院所提供计量检定和校准测试服务,依托公司筹建的“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该中心致力于面向输配电装备产业提供“三全一前”(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链、全溯源链和前瞻性)计量技术服务。公司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对客户用于测量各种参数的仪器仪表进行一系列计量操作,为其确认其仪器仪表的精确程度。

  认证服务是指由具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公司主要面向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开展输配电设备产品认证服务,通过核查企业生产线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性,检查其在管理体系、关键零部件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能力、不合格品控制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能力,对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发放认证证书,并持续进行获证后的监督。

  公司已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主要从事输配电设备产品认证,产品种类覆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

  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是指公司根据客户对某些特定技术课题的要求,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等,利用自身专题研究的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电气设备领域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在电气设备试验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已形成高压开关检测技术、绕组类设备检测技术、特高压及以下直流输电换流阀检测技术、绝缘子避雷器检测技术、电力电容器检测技术共5大项核心技术。基于领先的检测服务基础,公司将持续为客户提供包括电气设备试验技术研究、电气设备故障分析、实验室建设等领域在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在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研究方面,自成立开始,公司便承担了引进吸收国外高压开关技术、开展高压开关产品关键性能技术研究的工作,长期为我国电气设备制造业输出通用关键性技术,支持行业企业进行新型输配电开关、变压器等产品研发。目前,公司已形成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核心技术,涵盖真空开断、气体开断、高压开关设备全寿命周期可靠性评估等领域,并在绿色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超大容量开断关键技术、环保气体开断技术、环保气体绝缘技术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将持续开展输配电设备共性技术研究,特别是绿色与智能电气设备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

  依托电气设备试验技术与电气设备关键性能技术,公司对外提供不同类型的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服务,分别侧重试验方案设计与产品关键性技术研究。长期以来,公司已为行业内各类制造商、电网公司及相关研究院所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在检验测试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试验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电气设备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性能试验或研究性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其他技术服务业务开展中,公司与客户签订计量服务、认证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就相应设备产品展开计量或认证服务,就特定技术课题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主要采购试验装置及系统、试验耗材、技术外协服务、动能等。公司采购的试验装置及系统主要包括各类试验用电气装置及配套的实验系统等,是公司开展试验过程中的重要装置系统。试验耗材主要包括设备及仪器仪表、元器件、导体及线缆、化工材料、通用辅助设备及耗材,用于协助完成试验检测。技术外协服务主要包括委托试验服务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对于委托试验服务,公司将少量超出自身试验范围的检测项目以及临时性产能紧缺的检测需求委托给评定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对于委托技术研究服务,公司将部分试验与电气设备技术研究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或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

  公司独立于电气设备生产企业、使用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计量、认证报告,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

  公司检测服务的主要流程包括业务受理、项目设立及报价确定、项目分配、测试数据记录、报告结果出具、报告抽查与复核、报告发送或自提等环节。

  公司的销售方式为直销。公司提供的检验测试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性与专业性,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与成本,贴近市场并有助于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控制销售风险并及时接收客户反馈,以便于更好、更迅速的服务客户。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第一,依靠公司在检验检测行业的品牌优势,具有检测业务需求的客户会直接到公司办理检测委托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检测委托,同时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也会主动对客户进行走访,获取商业合作信息,通过商业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第二,公司向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下属企业等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根据相关单位的采购要求,履行投标程序获取服务订单。此外,公司通过与重要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国家电网、平高集团及平高电气、思源电气、Hitachi Energy Holdings AG、施耐德电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高管权责界限明晰。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由总经理统筹,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围绕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和落实发展规划。公司建立了部门间业务相互协作、技术探讨研究相互协同的机制,经营、质量、安全、环保、生产管理与服务保障等管理流程统一。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岗位争先评优等方式,增强员工归属感、荣誉感和凝聚力。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员工队伍素质,为经营高效、执行有力提供坚强保障。

  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共同构成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测行业作为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科技发展、保障社会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产业链结构来看,检验检测行业上游主要是提供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化学试剂、智能控制及其他耗材的生产制造商,整体来看相关企业较多,检验检测行业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来源广泛,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中游主要是标准的制定方、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延伸服务;下游则是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检测报告使用者,包括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众多制造商或行业消费者。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检验检测行业近年来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逐渐突出。同时,随着检测机构的市场化趋势和多样化检测需求提升,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市场份额将持续增长,检测服务行业的市场活力将得到逐步释放,行业整体将稳定持续发展。

  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心服务为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广泛应用于投标招标、质量认证、产品研发、政府质量监督等领域,具有“证明”或“公证”作用,因此国家对检验检测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评审,具备适格的主体、人员、场地、设备、管理体系等条件,方可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CMA)。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评审和复评审,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才能被社会大众所认可,公信力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立身之本,构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检验检测机构是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是检验检测报告所具有的公信力,内在发展动力则是检验检测机构全面专业的技术实力。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检验检测方法的先进性、新检验检测方法的研发实力、检验检测项目覆盖领域的广泛性、检验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专业运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方面。不仅需要掌握所检测对象的全部技术特征,还需要掌握检测技术本身,包括标准要求、测试方法、检测系统、计算机技术、统计分析等诸多方面。因此,检测机构只有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产品检测手段,才能满足客户多样的产品检测需求,为客户群提供快捷、高效的检测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有鉴证作用,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才能被客户广泛认可,检验检测机构才能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是检验检测机构的立身之本,构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较高的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需要建立在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精密的检验检测仪器、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高效的服务体系之上,这通常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实现,因此也构成了本行业的进入壁垒。

  检测项目的相对齐备性是检测机构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实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前,检验检测机构需通过资金投入建立专业的实验室、购置专用的设备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并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评审。此外,为保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需注重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以维持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因此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运营和维护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此,检验检测行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公司以标准引领为发展主轴,构建了集“标准、检测、计量、认证及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电气领域综合性服务体系,是国内少数具备低压到交直流特高压产品检测能力的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国家、行业重大项目研究,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安全的检测方案,主要服务涵盖电力系统“输电、变电、配电”等各环节,多款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服务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为智能电网的建设、电力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市场地位持续显著提升。

  电气设备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在电气设备领域尤其是高压电气设备检验测试领域,掌握特定领域的核心检测能力是下游应用行业质量保证和获得客户认可的重要因素,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主营业务及服务涉及了国内外知名电气设备制造商,并持续多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说明公司已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竞争优势,市场认可度高。

  公司拥有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及科研技术服务平台,现有国家高压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国家变压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国家级检测中心,建有国家能源输配电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输变电设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高压输配电设备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技术)直流系统主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分基地、国家测量互感式型式评价实验室等国家各部委批准建设或授权认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同时也是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电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西安市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上述各项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和科研技术服务平台是公司拥有先进检测试验设备、领先检测服务技术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具备较高检测检验水平和技术实力的机构才能获得对应的资质授权,说明公司在输配电领域具备领先的检测能力和行业地位。

  由于电气设备产品价值较高、生产制造技术复杂,其安全性、可靠性对整个电网系统安全运转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未经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机构检测验证合格的产品,很难直接应用于电力行业相关项目的投标招标,并获得市场的信任和认可,因此其特殊性使得电气设备具有类强制性检测特性,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及品牌壁垒。公司多年来一直深耕电气设备检测领域,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输变电设备试验及技术研究人才,持续专注于开展输变电设备的基础性、共性、关键性、前瞻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在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公司承担了大量重点工程中关键设备、高端产品的型式试验,如:我国首个330kV、550kV、750kV、1,000kV交流工程用设备试验、我国首个±100kV、±800kV、±1100kV直流工程用关键设备试验、我国首个±500kV柔性直流工程用关键设备试验,曾荣获“国家电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特殊贡献单位”“国家电高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重要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已成为电气设备领域强有力的试验技术支撑,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标准化工作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是开展检测业务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的重要依据。公司是我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委会、绝缘子标委会、电力电容器标委会、避雷器标委会、高压直流输电设备标委会、变压器标委会等国家标委会,以及能源行业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标委会、能源行业短路试验技术标委会等行业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其中多人担任多个国内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等职务,多人为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多年来,公司主持或参与制订460余项标准(现行有效),包括国际标准40余项、国家标准260余项、行业标准150余项。依托于公司国家级检测业务资质及科研技术服务平台,秉承多年研究积累和试验数据,公司通过牵头制定多项国际、国内电气设备领域相关标准,不断推动完善关于电气设备行业的国际、国内标准体系,并在电气设备检测领域取得了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突破,有效支撑了各类型电气设备产品的质量提升。作为行业内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方,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创新引领着行业技术进步,不断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技术水平,奠定公司在电气设备行业技术服务的优势地位,标准制订能力在电气设备领域具有权威性与领先性。

  公司以标准引领为发展主轴,以检测、计量、认证、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业务为支撑点,助力我国电气设备行业接轨国际、提高国际话语权。公司已被授权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 CB实验室,公司是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委员会、电力电容器及其应用技术委员会、绝缘子技术委员会、避雷器技术委员会、电力变压器技术委员会、互感器技术委员会等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同时,公司也是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的成员单位、国际短路试验联盟(STL)的观察员、亚洲大容量实验室会议组织的正式成员、中国大容量试验联盟(CHPTL)成员及秘书处承担单位。

  多年来,公司主持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40余项。例如2020年发布的3项绝缘子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IEC 60120:2020、IEC 60372:2020及IEC 60471:2020)为绝缘子领域首次由中国主导制定的IEC标准,也是IEC绝缘子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标准。公司通过牵头制定或参与多项国际电气设备技术领域相关标准,有效提升了公司电气设备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并支撑着各类型输变电领域关键组部件的国产化研发。通过将我国最新的电气设备领域自主技术和成果写入国际标准,助力中国电气设备产品走向国际。

  公司主要从事的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参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及国家认可委发布的《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CNAS-AL06),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可被归类为“电力(含核电)”细分领域。

  我国从事电力检验检测领域的机构中,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验测试的机构相对较少,业务规模达到亿元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数量少,大型项目多被实力较强的机构承接,市场竞争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以《全国检验测试服务业统计简报》中的数据作为基数计算,公司营业收入,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电力检验检测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处于优势地位。

  电气设备检测行业下游主要为电气设备制造企业以及电气设备使用企业,电气设备检测的市场空间与电力行业景气状况、下游电气设备制造业以及终端电网公司的发展密切关联,与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规模和相关设备的技术更新升级呈正向相关关系,下业对电气设备检测业务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因此,电气设备检测下业的发展情况是影响电气设备检测机构业务需求的重要因素,公司经营发展与下业发展情况紧密相关。

  国家电网在2021-2030年重点任务中提出要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到2025年实现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南特高压网架的全面建成,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建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亿元,较“十三五”大幅度提升。

  特高压电网建设涉及的环节较多,既能够拉动包括高压电气开关设备、换流阀、线缆、变压设备等硬件的需求,又能带动智能化终端、智能芯片等需求。随着“十四五”期间特高压线路的建设提速,下游电气设备供应商的检测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对相关检验测试技术也将有更高的要求。目前,由于高压电气设备检测技术含量高、资本投入较大,尤其在特高压领域,国内仅有公司及少数几家机构具备检测能力,作为行业内特高压领域检测的龙头机构,公司在特高压领域的检测业务发展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速。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西电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气装备,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中国电气装备50.00%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06.66万元,同比增长15.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36.79万元,同比增长24.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72.62万元,同比增长20.0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3,617.7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2.3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1,358.1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2.8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适应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技术的竞争力,确定公司技术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技术项目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制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制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同意选举沈江先生、孟晨先生、张文兵先生为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文兵先生为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由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非独家方式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调整与财务公司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存款单日最高余额由人民币20,3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调整至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与财务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约定由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非独家方式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的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本次拟签订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如下: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律障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6.90亿元,净资产为53.70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37亿元,净利润为0.88亿元。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乙方同意在符合国家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下列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委托贷款业务;(5)承兑及贴现;(6)承销公司债券;(7)非融资性保函业务;(8)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9)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内的外汇业务;(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就其他金融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签订具体合同以明确具体交易条款,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给予甲方不低于当年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18亿元及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自营贷款、贴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2024年、2025年、2026年甲方在乙方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16亿元及20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各类贷款业务,2024年、2025年、2026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2亿元及3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下,2024年、2025年、2026年乙方作为受托人向甲方提供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2亿元及3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且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金融服务时,手续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允且严格符合监管要求,2024年、2025年、2026年相关手续费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120万元及150万元。

  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当乙方监管指标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发生甲方就其与乙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而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中确定的风险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协助配合甲方风险处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甲方权益。在甲方将资金存放在乙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配合甲方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出具相关工作。在甲方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乙方承诺配合甲方按照甲方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开展资金风险状况评估和监督工作,定期向甲方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及其他评估和监督工作合理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出具相关工作。乙方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乙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障甲方资金安全。

  协议有效期3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于2023年4月21日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终止。

  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与财务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保理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苟通泽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律障碍。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82亿元,净资产为4.1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5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苟通泽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367,945.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为202,356,247.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1,360,922.7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1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