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重磅】*碳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案(讨论稿)公布
【重磅】*碳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案(讨论稿)公布
来源:汪军 老汪聊低碳 浏览:954次

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的分配方案如下:

配额分配总量=供电配额总量+供热配额总量

其中

供电配额总量=供电量×排放基准×冷却方式修正系数×供热量修正系数×燃料热值修正系数

 

排放基准根据压力、机组容量和燃料类型分了11个类形,各类型的排放基准值如下:

划分基准

配额分配基准值(tCO2/MWh)

超超临界1000MW机组

0.8066

超超临界600MW机组

0.8267

超临界600MW机组

0.8610

超临界300MW机组

0.8748

亚临界600MW机组

0.8928

亚临界300MW机组

0.9266

高压超高压300MW以下机组

1.0177

循环流化床IGCC300MW及以上机组

0.9565

循环流化床IGCC300MW以下机组

1.1597

燃气F级以上机组

0.3795

燃气F级以下机组

0.5192

 

冷却方式修正系数水冷为1,空冷为1.05

 

供热量修正系数燃煤电厂为1-0.25×供热比, 燃气电厂为1-0.6×供热比。

 

燃料热值修正系数只存在于流化床IGCC机组的情况,其它机组可以默认为1或者认为没有这系数。对于流化床,IGCC机组,低于3000大卡的取1.03,高于3000大卡的取1.

 

供热配额计算方法如下:

供热配额=供热量×供热基准值

其中供热基准值所有燃煤机组为0.1118tCO2/GJ, 所有燃气机组的值为0.0602tCO2/GJ

 

配额分配时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7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

 

点评:燃气发电机组从清洁能源秒变控排企业,哪怕你的排放低于电网平均值,宝宝表示心里苦啊。对于供热排放,供应端和消费端排放因子不一致,这供应端怎么说也分了个燃煤和燃气的排放因子,消费端却是*统一价0.11tCO2/GJ,管你供应端是燃煤,燃气或者太阳能,这让碳核算的一致性往哪搁啊,电力行业的核算指南倒是没有外购热力排放,要是一般行业的自备电厂有外供热力的话,利用这热力排放因子的差值先倒腾一下(先卖出在买进)那就可以白赚一部分配额。

水泥行业

水泥行业配额分配公式比较简单

水泥配额=熟料×排放基准值

其中排放基准值取0.8534tCO2/吨熟料


另外协同处理废弃物有配额核增项,废弃物处理量在3-5万吨的配额核增1%,5-10万吨的配额核增2%,10万吨以上的配额核增3%。

 

配额分配时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5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

 

点评:这电力行业都按照发电容量分别给基准线了,水泥行业也是分容量的啊,2500吨,5000吨和7000吨的排放水平还是有差异的,为啥水泥不像电力那样按容量分啊,还有水泥的预分配是50%但是电力的却有70%是几个意思?

 

电解铝行业

电解铝行业配额=铝液产量×排放基准值

其中排放基准值为9.1132 tCO2/吨铝液

 

电解铝里面比较意思的是:核算碳排放的时候电力消耗的碳排放不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而采用*统一电网排放因子:0.6858tCO2/MWh。按照电解铝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来看得话,电解铝用电碳排放还是按照区域碳排放因子来计算。这突然又搞个*统一电网排放因子,不知道之前电解铝计算的时候是不是用的这个,要不是的话,估计又得算一次排放了。

 

配额分配时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5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

 

点评:电网排放因子会影响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配额分配是*行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但是目前只是因为电解铝行业问题比较突出而给电解铝开小灶我个人觉得不大合适,解决这个问题有的是方法(详见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什么还不更新?),但是不从全局解决这个问题而从个别行业考虑的话我觉得有失公]'/拿水泥生产线来说,华中和华北的电力排放因子每MWh差0.3吨的排放,华中的水泥企业5000吨的生产线白白比华北的企业多2万吨左右,这对华北的水泥企业是不公平的。

 

总结

目前的配额分配方案只是讨论稿,所以*终配额分配是不是以这个为标准还要打个问号,而且所有的基准线都是写的暂定,可能每年都会变更,我觉得这给企业和投资者一个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里面,不利于行业发展。不管以后怎么变,我觉得基准线定了就*少在一个阶段(3-5年)以内不要再变,包括配额分配的下降率在内。这样企业和投资者有预期才好做相应的准备。还有,这些基准值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能公开的话那就更好了。好了,控排企业的小伙伴们,拿起你的计算机算算你们的配额是多还是少吧!

 

新闻动态
最新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相关政策
报告编制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发展路2号B座4单元501室
电  话:03517285528
传  真:03517285528
邮  箱:tyjdr@sxtjy.net